1.一股独大
讨论公司治理问题,离不开对公司股权结构的分析。
相对于欧美国家的上市公司股权结构而言,A股上市公司的一个特色就是“一股特大“。
一股独大也有几种情形:
国有股一股独大:如最近股价稳步上升的京东方A,控股股东为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11.56%),实际控制人是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间接持有上市公司:13.89%)。
国有法人股一股独大:在A股国有上市公司中,这是最为常见的“一股独大”。如最近股价上涨比较多的“保变集团”,控制股东是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33.47%);实际控制人则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间接持有上市公司:56.43%)。
私营法人股一股独大:如复星医药,控制股东为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38.84%),实际控制人为郭广昌(联席股东:梁信军、汪群斌、范伟)(间接持有上市公司:17.64%)。复星医药业绩稳步增长,股价走势也不错,最近还创出25.16元的新高。在A股私营企业上市公司中,此类上市公司占比较大。
自然人一股独大:如,乐视网,控股股东为贾跃亭(34.46%),实际控制人也是贾跃亭(间接持有上市公司:34.46%),还有华宇软件、银河磁体、鸿利光电等,这类上市公司在创业板中较多,因为盘子小,创始人往往一股独大,甚至有牛散因炒股而成为第一大股东的。
“一股独大”与企业绩效的关系如何?
不同时间、不同学者对不同情形的“一股独大”的研究,得出的结论也不同,有的认为正相关、有的认为负相关,还有的认为不相关。
众说纷纭,什么观点都有。这也是不少人认为经济学不是一门(硬)科学的主要原因。例如,许小年就说过,越学越觉得经济学是门伪科学。马云也说过,搞企业不能听经济学家的,听经济学家的企业一定做不好。当然,这只是他们的观点,我并不完全认可。我认为,经济学是不是科学可以再讨论,但经济学的一些原理我们还是应该掌握的,有助于提高我们的分析力。
仅从商业角度来看,国有企业(无论是上市公司还是非上市公司,不论是国有股还是国有法人股一股独大)的绩效确实不够好。
例如,近几年上市公司的亏损王基本上都是国有企业。
年,中远海控,亏损.49亿
年,中远海控,亏损95.59亿
年,保变电气,亏损52.33亿
年,中国铝业,亏损.17亿
年,武钢股份,亏损75.15亿
年,谁?
有媒体报道:油价低迷致油服企业大幅亏损,中海油服年净利亏损或达亿,会不会就是它?
再如,根据财政部资产管理司统计的数据:年1-12月,全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实现利润总额.5亿元,同比下降6.7%。(1)中央企业.9亿元,同比下降5.6%。(2)地方国有企业.6亿元,同比下降9.1%。12月末,国有企业资产总额.8亿元,同比增长16.4%;负债总额.6亿元,同比增长18.5%;所有者权益合计.2亿元,同比增长12.6%。
所有者权益是40万亿多,而利润总额只有2.3万亿,若扣除所得税后,净利润应不足2万亿,净资产收益率(ROE)不到5%,而股权资本的成本呢?应高于5%。所以,从整体上来说,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经济璔加值(EVA)是负数,绩效不够理想。
国有股、国有法人股一股独大的企业绩效(包括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不够好,我认为主要原因在于:国有企业的所有者缺位;公司领袖、管理团体与上市公司的利益关切度低。例如,不论你做的多好,你的薪酬不可能很高;以前没有股权激励(现在股权激励也没有全面推开,即使采用股权激励的企业,激励力度也相对较低);你到龄就得退休(即使你做得很不错),难有长期性的打算,等等
概言之,国有股、国有法人股“一股独大”的上市公司,由于所有者缺位,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公司绩效从总体上来说是不够理想的。
私营法人股和自然人股的一股独大,从公司治理角度看,有利有弊。有利的一面是:经营激励力度比较大,第一大股东有非常强的动力将上市公司做好、将市值做大;不利的一面是对第一大股东(特别是股份比例超过51%或能够在董事会中安排半数以上董事席位的大股东)的监督比较困难(虽然有独董制度、关联交易回避表决制度,可以选择的累积投票制等);公司受到市场并购的威胁也相对较小,市场约束机制作用难以发挥。
2.一人股东会
由于“一股独大”,所以,A股市场上在公司治理方面也发生过很多有趣的事。
例如,年9月11日,伊泰B股(,现名为“伊泰B股”)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有两项:(1)给予董事每人每月元津贴,给予监事每人每月元津贴;(2)审议董事会及高管人员年薪报酬的议案。但出席大会的股东只有1人,即国有股股东伊煤集团。虽然股东只有一人,代表的股权却有2亿股,占总股本的54.64%,所以,会议总表决票数超过了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会议也开得有模有样,参会人员包括9名董事、7名监事,以及鉴证律师。在董事长代表唯一参会的国有股股东投票时,“一致推举”一名股东代表(还是董事长)、两名监事,担任投票表决的监票工作。
自己投票,自己监票,又是增加董监高的津贴或年薪报酬,当然“一致通过”!
再如迪康药业(466,现更名为蓝光发展)。
在年迪康药业召开的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也只有一人,即大股东“四川蓝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该次股东会审议的议程是《关于委托理财事宜的议案》,只有一个股东参加,当然也是%通过。
与伊煤B不一样的是,迪康药业第一大股东并非绝对控股,当时仅持有不到20%的股票,但第二大股东仅持股4.8%,第三大股东持股比例不足1%。
但一人参加的股东会,有时会遇到尴尬。特别是讨论关联交易时。
例如,北大荒(598)年的股东大会只有第一大股东参加,年度股东大会也一样,参会者依然只有第一大股东,即北大荒集团。但此次股东大会的议程中有一项,就是要审议“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关联大股东需回避表决。由于无人参与投票,该议案不得不“被否”。其他议案则全部获得%通过。
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没通过,但关联交易还得做,怎么办?
按照交易所的规定,董事会将按“一事一议”的方式披露: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或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必须及时披露;若关联交易金额在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以上,除及时披露外,还要聘请有资格的中介机构对交易标的进行审计或者评估,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这不明显增加了关联交易的制度性成本、影响了关联交易的效率么?
3.双头董事会
“一股独大”有一股独大的问题,但“股权分散”也有股权分散的不好。
股权分散带来的治理问题之一就是:股东之间“互掐”,甚至搞出个“双头董事会”。
例如,九龙山(555,现名海航创新)。
年5月28日,九龙山收到上海证监局《关于对上海九龙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上海证监局称,九龙山的“双头”董事会局面不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四十条、四十二条的有关规定,要求九龙山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动相关股东尽快解决“双头”董事会问题。在年6月7日前,向上海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九龙山的双头董事会起始于年大股东的股权转让。
年3月7日,海航置业、上海海航大新华置业有限公司、香港海航置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共收购了李勤夫及其关联公司持有的九龙山A、B股合计3.9亿股,占九龙山总股本的29.9%,海航系成为第一大股东。九龙山原控制人李勤夫持有九龙山2.5亿股,占比19.2%,成为第二大股东。但是,双方就16.53亿元股权转让款是否付清存有争议,李勤夫方称海航方面未足额付清,并于年7月上诉至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而海航方则坚称其转让款已经付清。
年12月21日,海航置业以持股九龙山10%以上股东名义,自行召开了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罢免九龙山董事长李勤夫在内的6名董监事成员,同时提名海航系6人任九龙山新一届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等议案。对此,李勤夫方面则坚不认可。
股东内斗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下表是九龙山(海航创新)近几年的财务指标
除了资产负债率增长较快外,其他指标增速减缓或负增长,加权净资产收益率不到3%,这样的企业不是在创造价值,而是在毁损价值。
西藏药业(211)也有过“双头董事会”的经历。
年9月30日,在西藏药业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大股东华西药业提名的两名独董候选人高票获选;而另一大股东新凤凰城则向公司发出《股东声明函》,称公司监事会于9月26日及9月30日召集的第二次、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程序违反相关规定,决议内容无效,由此而增选的独立董事亦同样无效,并要求撤销两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华西药业认为自己推选的两位独董当选,双方在董事会的席位由4:5变为6:5,在9月30日向董事长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关于改选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和《关于解聘张虹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职务及聘任郭远东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华西药业认为,即使新凤凰城方的5位董事不参会,出席董事会的人数也超过半数,决议有效。
而新凤凰城,以及董事长石林等并不认可华西药业推选出两位独董,董事会成员仍然是9名,席位比例还是4:5。他们也认为,以后召开董事会,即使华西药业方面董事不参会,出席董事会的人数也超过半数,决议也应有效。
两大股东之争,形成“双头”董事会。这样的企业还能搞得好?
还有三维丝(056),也曾经是“双头董事会”,内斗很激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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