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切实加强汛期环境风险防范,坚决遏制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连日来,市生态环境局高度重视,多措并举,由局分管领导、支队长分别带队分区域开展了汛期环境安全专项检查,精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指导抓好防控相关环保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
检查组先后深入到东丰县三达水务有限公司、吉林省腾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辽源市迪康药业有限公司等18家企业,重点就汛期环境应急措施、危险废物监管以及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等进行了现场检查,就环境安全应对措施落实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现场协调解决。
检查组对相关企业提出要求:一要加强应急管理,强化风险防范。要建立健全汛期应急值守责任制度,做好风险研判和预测预警,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和处置工作,抓好抓细各项防范措施。二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危险废物等重点目标管控。针对危险废物储存库等重点领域制定汛期精细化管控方案,落实巡查值守,发现隐情第一时间上报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及时做好雨污管道疏浚工作,确保汛期排水安全。三要聚焦重点流域,强化源头防控。加强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检测和执法监管工作,强化基础保障,严查各项环境违法行为,保障水环境安全。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开展各类专项执法检查,并与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深度融合,坚持问题导向,高质量、高标准做好各项执法检查工作。
各县区分局、执法支队内设各大队相关负责同志陪同参加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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